中超裁判平安着陆?3因素成为他们的“护身符”,未来更肆无忌惮
中国足球的反贪风暴已经随着陈戌源、于洪臣等足协官员的被宣判已经偃旗息鼓几个月了,不过人人们关注的焦点并未转移,除了给中国足球带来严重灾难的前国足主帅李铁在等待法律的宣判,中超争议最多的裁判判罚问题在这场风暴中似乎被有意避开,这跟外界的期盼大相径庭。
难道这场反贪风暴真的与裁判无关?同在一个大染缸里面,足协官员、某些球队的教练,以及个别球队的球员均被宣布“有染”,唯独中超的裁判们却能置身事外,谁会相信?并且在于洪臣的起诉书中,写有“2016赛季某足球俱乐部面临降级的风险,于洪臣安排下属向5名中超联赛主裁判打招呼,帮助该俱乐部成功保级”的事实,证据确凿,这锅不应该由于洪臣一人来背啊,难道他所安排的有关下属,还有那5名涉嫌吹黑哨的中超裁判就没有一点儿责任吗?他们真的是干净的吗?
从现有的反贪风暴形势来看,似乎一切都偃旗息鼓,该判的判了,该放的放了,司法机关也没有新的线索用来公布,呼声比较强烈的裁判问题并没有进入他们的“法眼”。而且中国足协新搭建的班子已经开始进入工作程序,原中层领导已全部免职待命。不过有人预测:这些人根本不用担心自己的饭碗问题,只不过是把原来的权力重新分配一下。就像鲁迅先生在《阿Q正传》中描写的辛亥革命一样,“除了剪辫子以外,其他的一切都还是老样子”。赛场上,球场暴力依旧,错判漏判仍在,唯一改变的是中国足协在每轮比赛之后多了一个分析会,装模做样点评一下裁判的判罚,但又有什么用!
这一切似乎都表明:在这场“声势浩大”的关于中国足球的反贪风暴中,中超裁判已经成功“突围”,并且“平安着陆”,成为了肮脏得不能再肮脏的中国足球里面唯一闪亮的光点,也成为了周敦颐笔下的一簇“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
比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虽然这次中国足球的反腐成就了中国裁判这棵”独苗”,但谁又能想到,国内司法部门介入中国足坛的第一案却是发生在2003年,而且中国足球史上因“黒哨”被判刑的第一人竟然是足球裁判龚建平。随后,中国足坛的每一次反腐行动都少不了裁判的影子,黄俊杰、陆俊、周伟新、万大雪都锒铛入狱,他们都曾是中国裁判界最高水平的足球裁判,有着前程无量的未来,但都在金钱的影响下沦为黑哨,违法犯罪成为了罪人。
在这场关系人员比较多,涉猎领域比较广的重磅行动中,中超的足球裁判们能够接受他们前辈的教训,没有重蹈他们的覆辙,既很幸运,又让人惊讶。其实,为何会有如此的结果,有三个方面的原因,这也成为他们得以“脱身”的护身符。
首先,中超比赛的判罚标准含混不清,不能跟国际接轨,给裁判提供了很大的自由裁量权。由于缺乏明确、一致的判罚标准,裁判在比赛中往往需要根据自己的理解和经验来做出判断。这就可能导致同样的动作,在不同的裁判眼中,可能产生完全不同的判罚结果。这种不确定性使得裁判在判罚时可能更加随意,甚至有可能出现偏颇或错误的情况。
其次,中国足协因害怕处理裁判而使其形象在国际上受影响,导致中国足球因裁判问题在比赛中吃亏。由于中国足球在国际舞台上的表现一直不尽如人意,如果在国内赛事中因判罚而受到中国足协的追责,甚至上升到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地步,那么国际比赛谁还敢用中国裁判?这也是中国足协最忌惮的一点。在陆俊等具有影响的国际级裁判出事之后,中国裁判便出现了青黄不接的状况,尤其是国际裁判再没几人,这样就很难在国际A级赛事中选派中国裁判。好不容易又培养出一批中生代国际裁判,所以只能从保护裁判的角度来规范行为,以避免给中国足球带来负面影响。这种担忧可能使得裁判在判罚时更加倾向以我为主,在一些关键比赛中做出一些争议的判罚。
最后,几乎所有的中超裁判均来自各个高等院校或者其他地方单位,非中国足协所属,所在单位并不想多事,也是导致裁判可能更加肆无忌惮的原因之一。由于裁判并不直接受中国足协的管理和约束,因此他们可能更加关注自己的个人利益和职业发展,而不是中国足球的整体利益。在某些情况下,裁判可能会因为担心得罪某些人或机构而选择偏袒某一方,或者因为担心受到惩罚而选择回避一些敏感问题。
一直以来,中超的裁判问题已经成为发生球场暴力甚至影响俱乐部生存的导火索,随着外援和外教的不断加入,产生的国际影响也不容小觑。本赛季刚刚进行完7轮比赛,围绕裁判出现的判罚问题已经发生多起,其中大部分都是不该有的错判漏判。在泰山队对阵上海海港队的比赛中,当值主裁判马宁更是将泰山队主教练崔康熙罚出赛场,这次判罚究竟合适与否,官方至今没个说法。中国足协这种和稀泥的做法势必会让马宁们变得越来越疯狂,在将来的执法中会一发而不可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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